台湾是否已慢慢变美?两位资深媒体人,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同窗,潘罡与于国华不约而同出书谈美,前者以理性的论述讨论审美经验与追求,后者以感性的探访分享美的实践,其实就在日常生活中。
为何是谈「审美」而非「美学」?潘罡指出,过去谈文创常被污名化,认为文创不是艺术品而被视为二等艺术,他指出:「所谓审美应是带来圆满、超越及感动的,即便是看到老夫妇在阳光洒落的日子牵着手,同样可以说是美。」反观一些观念艺术,把排泄物放在罐子里展示,并不会带来圆满、超越感。他在《新审美经济》中便试图厘清「审美」应是内在感观的圆满追求,是创造性的欣赏。
于国华指出,人类学家费孝通所提出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16字箴言让自己深受启发,每个人应是把自己的美发扬出来,也欣赏别人的美,且「美在意象」即是主观地透过创造性的想像,与自己的生命对应而产生价值,他认为审美像珍珠,在主体之外不断用自己的「意」去包裹、互动而圆满。
于国华引云门舞集创办人林怀民的话指出,「编舞像是我在森林这一头,听到森林那一头有鼓声,于是我走进森林直到森林那一头,虽然没有找到鼓声,但我的舞编完了。」他也在《学美之旅》中透过每个实践者的过程,看到美。
两位作者都分享指出:「你的美你说了算」,每个人都有权利找到超越与感动的事物,并让它成为生命中的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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