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朝2050年净零排放迈进,市政府草拟「台北市净零排放管理自治条例」,规范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提出节电、减废相关作为,法案22日经议会三读通过,成为全国首部2050净零排放地方法规。北市环保局指出,后续将函报中央,待行政院核定后公布,并于公布后6个月施行。
「台北市净零排放管理自治条例」立法重点共计8大核心,包括除碳、创绿、节电、绿运、减废、增匯、调适及永续,同时成立「气候变迁因应推动会」,统筹全市气候调适与节能减碳工作,也设置「气候转型基金」奖补助、鼓励各项节能减碳、增加碳匯、气候调适、公正转型工作。
环保局指出,为消除温室气体排放,北市已订下2030年减碳40%,2040年减碳65%,同时增加绿能零碳电力,引进、推广氢能,课以用电大户设置再生能源义务,并减少非必要耗电,要求新设指示灯与广告照明使用节能灯具,市府机关学校每年节电、节水、节油及减纸至少1%。
环保局说,未来也将推广绿运输与电动运具,包括2030年市区公车全面电动化、一般公务燃油车辆2030年电动化、画设低碳交通区,管制高排碳车辆规定时间内不得进入,同时减少废弃物产生,推广一次性用品减量、鼓励使用再生水、塑胶包材循环,并增加树木碳匯、提升抗灾復原能力及推动自然保育永续发展。
环保局长刘铭龙表示,该自治条例是全国首部将2050净零排放目标及路径入法的地方自治法规,擘画未来30年净零转型方向,为零碳台北立下里程碑,感谢议会三读通过支持,首都愿做台湾净零排放的领头羊,依《地方制度法》规定,该自治条例须待行政院核定后公布,期待中央能尽速核定,届时将正式公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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