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六县市上路的囤房税,桃园市因原本非自住住家即採单一税率2.4%,所以仅持有五户以上者受新制影响,影响层面为六县市最低;台南市亦因持有一户「非自住住家」仍维持1.5%税率,所以衝击对象仅限二户以上的屋主;其余四县市的民眾,只要持有一户以上「非自用住家者」,都是囤房税的潜在加税对象。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执行长张旭岚表示,囤房税的课税范围以「非自住住家」为主,所以持有三户以内自住房屋的民眾,并非政策的加税对象,以新竹市持有五户的非自住屋主为例,单一间房屋税率从1.5%增至2.4%,若过去某间房屋税年缴1万,明年起为1.6万,等于每月多负担500元,负担不算太重,不致掀起抛售潮。跨县市的非自用房屋不在累计范围,因此不排除未来大户会朝多县市布局,分散风险,也降低税负。
据六县市预估,囤房税上路后,明年六县市的合计房屋税收可望增加约10~11亿元,对地方财政不无小补。
为督促各县市政府税捐单位合理评定房屋税税基及规定徵收率,财政部自2021年每年例行公告各县市标准单价调幅与非自住房屋差别税率(俗称囤房税率)指标。
其中,双北、高雄、新竹县市、宜兰县、基隆市等12个县市,近40年标准单价调幅在80%~160%,为调整单价前段班;惟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嘉义市、彰化县、花莲县等十个县市调幅约45%~77%,为后段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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