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日前公布最新劳动检查统计年报,实施劳动条件检查总场次为3万4,431场次,违反法令场次为7,555场次,违反法令总项数为106项,其中违反劳基法为1万557项,违反就业服务法为7项,违反职工福利金条例为2项,违反劳保条例为58项,违反劳退条例为2项,违反劳动检查法规为35项。

违反劳基法中,以违反延长工时工资(加班费)2,208项、占20.67%最多;违反延长工时(加班工时)1,315项、占12.31%次之;第三为违反「正常工时」1,254 项、占11.74%。

值得注意的是,一例一休已上路近六年,仍有1,134项次、10.62%违反「例假日」规定,亦即未依法使劳工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休息。

职安卫生署组长许莉莹指出,违反加班费、加班工时规定一直都是违反劳基法大宗,违反「正常工时」也多因劳工出勤纪录问题。她说,雇主不只是要依法备置出勤纪录,还要依规定「记录到分钟」,否则有可能受罚。

从行业别违反劳基法来看,制造业违反2,268项次中,以违反延长工时(加班工时)最多、占25.53%,违反延长工时工资(加班费)第二、25.26%,第三则是违反「例假日」规定。

在服务业中,批发及零售业、住宿及餐饮业违法事项皆以违反加班费规定为大宗、皆占2成,但批发及零售业未依规定召开劳资会议违法项次为第二、第三则是违反正常工时规定;住宿及餐饮业违法第二高为违反例假日规定,第三为未依假日加倍规定给予劳工合法假日工资,占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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