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维持与掌握,除财富传承外,尚能决定家族成员能否继续参与企业经营、甚至企业能否在市场上存续。目前常以信托契约来避免股权的分散,但信托涉及的层面(如法律、税制及准据法的决定等等)相当复杂,也会因个人诉求而有不同的规划,依股权的性质,可大分为自益权(为自己利益而行使之权利,如股息和红利分配请求权等)与共益权(以参与公司经营为目的之权利,如表决权等),如何在信托契约中兼顾所有权与经营权及税赋考量等因素,都是重要的课题。

家族成员成立闭锁性公司做为家族企业的控股公司并结合信托契约,亦可有效达到传承的目的。如家族成员成立A(闭锁性)公司,然后将家族企业所有股票都移转到A公司,并在章程规定,个别股东非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得移转A公司的股票给家族外的成员,完善的利益分配政策及决策形成机制等。再将A公司的股权交付信托,接受专业信托机关的外部监管,如此也可尽量避免A公司内部可能的弊端。

家族企业能否永续经营,除掌控股权外,尚有几个关键:如是否有协调家族成员间衝突(对经营理念或股利政策等争议)的机制;是否规画并落实所有权及经营权二者的分工或角色(如拟定接班人传承计画);引进适当的外部专业经理人;落实公司治理;传承家族企业之价值与企业文化等。

家族成员对经营理念的不同、争执甚至对立衝突,常是家族企业没落的开始,故需建立完善的家族治理制度,如成立家族会议加强家族成员的凝聚力,甚至订有法律强制力的家族宪法等。且应特别着重于强化家族接班计画、传承家族愿景和价值观及订定制度化的家族规范与责任守则。

家族与专业经理人间的关系,亦属重要课题,专业经理人应平等对待所有股东,故家族企业(尤其是公开发行公司)更应建立与法律规定一致、且支持现行的监督规范与执法要求的公司治理架构,确保即时且准确的揭露公司全部重要的事项,包括财务状况、绩效、所有权和公司治理等,同时董事会可对公司的策略指导、有效监管经理部门以及其对公司和股东的究责性等。这样除可避免家族成员不当干涉企业正常经营,也可确保专业经理人能依循家族企业的价值理念,诚信尽责的创造更好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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