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区块开发选商作业从8月15日开始至9月底收件,开发商须通过经济部等其他部会联审会议及环保署环评初审(专案小组),才能取得选商资格。经济部会先进行资格审查,后续再以价格排序选出风场,选商是採取价格竞标,风场成本每度最低者得标。
根据区块开发规则,今年底前将选出2026及2027年两年的开发商,装置容量每年释出1.5GW,合计二年3GW。有别过去给予一年建设缓衝期,区块开发是当年度须完工併网,对开发商来说,规定相当严格。至于重迭风场可获配容量,原则上希望一次公布,若过于复杂才会分两次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风场重迭会有海缆重迭可能,能源局呼吁,开发商在划设风场时应保有完整性,避免畸零地及技术性阻挡其他风场海缆通过,进而达到霸占风场开发,若未来收件后检视风场划设形状未符合划设原则,将要求开发单位说明补正。
会中开发商询问2026与2027年风场选商收件是否会延后,能源局技术组组长陈崇宪表示,这次说明会只是把选商的规则说清楚,没有更动任何内容,没有展延收件规划。他说,风场併网时间相当紧凑,未来拿到开发权开发商压力相当大,建设时程紧凑,若延后会让开发时间更压缩。
有开发商追问能源局,收到选商资料是否会公开?能源局回应,风场投标后就会进行审查,若中间贸然公开会引发公平性问题,且依选商规则办法,不会同意投标后再更动投标内容。
截至目前,已有七大开发商、共14座风场进入环评审查,且有九座风场,已获得环评初审通过,等于取得角逐选商门票,其中又有四座通过环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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