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积极争取的分户帐资金运用,金管会宣布大松绑!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25日指出,将开放证券商客户分户帐款项得购买「我国政府债券、国库券,或将该专户留存的客户分户帐款项定存超过新台币10亿元部分,以定存方式转存其他银行」。
据统计,13家券商分户帐资金,截至7月底已达362亿元,有三家券商的分户帐定存已超过10亿元。
券商公会理事长陈俊宏表示,经金管会正式发布施行后,证交所、公会将同步修改相关规定及契约范本,预计最慢10月正式上路,创造券商、投资人双赢。
金管会25日公告,为推动证券商财务资讯揭露即时性,并提升证券商客户分户帐资金运用弹性,修正证券商管理规则及证券商财务报告编制准则相关草案,已预告期满,将于近期发布施行。
券商设置客户交割专户分户帐,为「一站式」办理各种证券投资款项支付,除了可增加投资人交易便利性之外,也有助于证券商掌握客户金流,避免违约交割风险,且可提供客户相关财富管理服务。
针对新制上路时程,预期在金管会通过修正管理规则及编制准则施行之后,证交所将配合公告修正分户帐作业要点相关规范,并将分户帐资金运用情形纳入现行分户帐业务查核机制,券商公会也需要时间进行相关规定及契约范本调整,预计最慢10月可望正式启动。
陈俊宏强调,自开放券商设置分户帐以来,整体规模快速成长,短短四年期间,分户帐金额就从千万元增加至7月底的362亿元,随着资金池扩大,对此部分款项运用也更显重要,在投资范围放宽至公债、国库券之后,看好券商分户帐业务及规模将稳定成长。
高晶萍指出,现行证券商只能将客户分户帐款项于原专户以「活存或定存」方式存放,券商公会提出开放建议,希望能放宽分户帐款项资金之运用,以提高资金收益。此次开放客户分户帐款项除为客户办理应支付款项外,也可在经客户同意下,运用于安全且流动性高之金融商品,或分离存放其他银行。
高晶萍表示,分户帐的金额是为了备供投资人若要支付有价证券的投资款项时必须有流通性在,所以分户帐至少要留有20%的资金,其他部份得运用于购买「我国政府债券、国库券」,至于要买多少债券回归券商自行风险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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