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16日发表三点声明,强调部分董事与监察人因事业繁忙,且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为由辞任。镜电视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后,已发出股东临时会召集通知,将儘速补选缺额董事与监察人席次,并于股东会决议重大营运事项,股东持续支持董事长郑优带领公司营运及永续营运,并强调镜电视营运悉依公司法规定与公司治理原则,无涉违反公司治理、违反NCC附款等情事。

郑优表示,出任镜电视董事长纯粹基于帮忙镜电视营运上轨道,也会遵守NCC要求所有权及经营权分开的规定。

镜电视目前的资金,外传包括被动元件大厂国巨董事长陈泰铭、万海集团少东陈致远均有挹注,原本镜电视规画再增资,从目前资本额20亿元增资至40亿元,但代表企业界的董事黄俊彦、陈宏守、郭蕙兰及监事王金山请辞后,是否意味着来自企业的股东不再注资镜电视?

郑优强调,增资案的决定权在各大股东,增资案需要再与股东沟通,也不一定要立即增资至40亿元。

对于外传镜电视接洽中资色彩的股东或资金,郑优认为是恶意人士放话,目前国内广电事业禁止中资色彩的资金进驻,镜电视绝对不可能引进。

NCC也在16日回应表示,根据NCC对镜电视之附款,单一股东持股不得逾资本总额15%,且除交付信托外,其持股超过资本总额5%者,不得担任董监事,NCC尚未收到相关变更书面文件,若镜电视董监事有任何异动,应依公司法相关程序完备后,向NCC送件申请营运计画变更。NCC将视情况请镜电视所有股东到会陈述意见。

另外,NCC将追踪镜电视是否依申设许可之附款营运,亦会请当事人补正说明暨进行相关行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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