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煇指出,为让保险业循序渐进接轨ICS巨灾风险,金管会分三阶段导入现行RBC制度,已分别于2020及2021年度起将「火险」、「车体损失险」及「工程险」、「货物运输险」承保地震、颱风洪水等风险(即天灾风险)纳入产(再保)险业RBC风险资本计提,以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涉及天灾之风险,并促使其强化天灾风险承担能力与重视天灾风险管理。
国际保险监理官协会(IAIS)所订之ICS之巨灾风险范围包括「天灾」、「恐怖攻击」、「传染病」及「信用保证」等,原本今年要将「恐怖攻击、传染病及信用保证」等纳入巨灾风险资本计提,但金管会考量,若现阶段实施将增加保险业风险资本计提,虽然影响数不大,但仍有影响。
加上是距离接轨日(2026年)仍有三年缓衝时间,又保险业因应防疫保单理赔持续增加,已全力投入相关资源,为利保险业者专注保障保户权益事项之处理并稳步接轨ICS,金管会将持续观察国内疫情发展情形与国际ICS之发展状况,并朝于2024年底前实施方向办理。
这三大项风险资本计提,包含了「传染病」,因而让外界揣测是否与当前「法定传染病」的新冠疫情有关,对此张玉煇回应,情况并不相同,防疫险理赔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并非针对防疫险才延后风险性资本计提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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