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期货商明年有望多发股票股利。金管会20日公布,将修正期货商管理规则,将现行提列特别盈余公积超过实收资本额50%,超过部分二分之一可用来充作资本,修正为超过25%后,即可全部充作资本,有五家期货商最快明年即可以收回特别盈余公积,发放股票股利。

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特别盈余公积提存超过实收资本额25%者,共有五家期货公司,其中四家是金控子公司,一家是非金控期货公司,提存率25~49%之间,但要看这些公司是否要收回特别盈余公积转作股本,最快就是明年可以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将特别盈余公积收回,强化资本强度。

这次期货商管理规则共有三大修正,预计预告30天,赶在年底前上路,第一大修正就是配合年报申报期限缩短,主要是从明年的年报开始,资本额100亿元以上的上市柜公司、金控、公开发行的银行、保险、证券及期货公司等,在2024年公告及申报2023年的年报期限由三个月缩短为75天,15家期货商中有13家适用,上市柜公司共118家、保险公司有27家、券商38家、15家金控、38家银行及八家票券公司等都会一起适用。

二是明定期货商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的法源依据,目前股票尚未公开发行的期货商,在募资时没有明确法源依据,另为衡平考量期货商受行政处分对其整体业务发展影响,明定金管会得退回期货商办理申报现金增资或募集公司债。

三是基于证期监理一致性的修正,第一项即是比照证券商等,增加期货商财务运用弹性,将特别盈余公积累积已达实收资本额50%者得以其半数拨充资本,修正为累积已达实收资本额25%,得以超过部分拨充资本。

第二项为因应公司法增订,规范期货商分派盈余或拨补亏损应依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财务报告办理;第三项是强化对期货商海外投资监理,明定期货商海外事业发生重大事件起三个营业日内要通报,并增订期货商得向金管会申请核准增加对海外事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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