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台版晶片法的《产业创新条例》第10之2条修正草案,行政院今将排入院会议程审议,预计拍板定案后明年元旦上路,对位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提供研发及设备投资抵减,其中前瞻研发支出抵减率高达25%,为产创最高抵减,台积电、联发科等半导体大厂将有望适用,也被外界视为「护国群山条款」。

草案中,明订三大适用要件,要求研发费用及研发密度达一定规模外,有效税率也须达一定比率。抵减率部分,前瞻研发支出当年度抵减率25%;购置先进设备当年度抵减率5%,且「无投资抵减支出金额上限」。官员指出,两抵减各自上限不得超过当年度营所税30%,两项合计不得超过50%。

经济部官员指出,研发费用规模、密度仍待财经两部会协调,在子法中订定。其中有效税率已达共识,拟配合OECD最低税负制调整期程,亦即明年上路,有效税率以12%为门槛,2024年随OECD国家施行最低税负15%配合调整,若届时有变数,保留政院可延后一年的缓衝弹性,最迟2025年需达15%。

据悉,研发费用与研发密度尚未定案,研发费用规模拟就50亿元、70亿元、100亿元三种版本研商,研发密度(指研发支出占营收净额比率)目前制造业平均为3.2%,国际关键地位企业势必要更高,很可能落在6~7%,但不会到10%。至于先进制程设备投资门槛也以100亿为思考起点。

官员说,规模门槛越高、适用企业越少,若门槛订在100亿元,台积电、联发科、联咏都符合适用条件,但若门槛降低至70亿元,联电、日月光、南亚科、群联、瑞昱等大厂都可进入安全名单,若降为50亿元,适用业者会更多。

面对美国晶片法案、日本半导体復兴计画、韩国K半导体战略逐一出炉,为巩固台湾半导体技术居全球领先定位,经济部6月预告这项草案,特别锁定符合「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企业,虽未限制产业类别,但以半导体等跨国高科技企业较可能符合适用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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