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商业司表示,补助方案包括「节能设备汰换补助」及「系统节能专案补助」两大类,企业可依需求「择一」申请。节能设备汰补助包含空调设备及照明设备二项,空调设备汰换为1级能效产品,每冷房能力(kW)补助2,500元,每台补助上限为3.5万元,每家最高补助20万元;而照明设备须汰换为节能标章LED灯具,每具补助50%,并以500元为上限,每家最多补助5万。
经济部提醒,业者购买节能设备的发票日期和回收日期都必须要为今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间),另统一发票要清楚载明所购冷气、型号或检附载有型号资讯的销售明细单据。
系统节能专案部分,补助对象为契约用电容量100瓩以上服务业者,透过能源监管系统整合相关节能设备进行系统改善,其节能率须达10%以上。系统节能专案补助1/3金额,补助上限500万元。为协助业者执行专案,经审查核准补助者,需与能源技术服务业者签订採购契约,确实完成改善前后基准线量测。
另为协助商业服务业顺利提案,经济部于14日邀集能源技术公会(ESCO公会)、台湾能源技术服务产业发展协会(ESCO协会)、电器公会全国联合会等公协会,办理产业座谈说明,希望结合专业节能设备商及能源技术服务业者,共同协助商业服务业进行节能工作,与会各公协会理事长、秘书长承诺,将号召其会员全力配合方案推动。
商业司表示,本补助受理时间自3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补助经费用罄,将公告提前截止受理,请民眾留意相关时程及早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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