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期局副局长张子敏表示,过去曾因农历春节假期及疫情,延后公发公司公告营收期限,今年因为清明连假延后公告则是史上第一次,今年清明连假从4月1日放到4月5日,即周六到隔周的周三。

因上市柜公司3月31日结束后马上进入长假,若依原本每月10日公告营收,4月营收结帐的工作日只剩3天。张子敏指出,在上市柜公司及证交所反应工作天数不足、恐无法完成等意见后,证期局决定近日就会公告,延后2天公告营收,最晚可延到4月12日再公告3月营收。到1月底为止,共有2,415家公开发行公司,都可适用延后公告营收。国内14家金控公司每月10日都会公告前一个月自结获利,也延后到12日再公告。

金管会说明,依证交法施行细则第五条、及金管会2018年12月12日函令规定,证交法第36条第1项第3款所定公开发行公司应公告并申报的营运情形,是指合併营业收入额、为他人背书及保证的金额、资金贷与余额、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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