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预告修正公共电视法修正草案,大幅降低董事席次、审查门槛,明订行政院长可指定公广集团董事长,形同政府全面收编公共电视。

儘管,少数尚具学术良心的知识分子,大声疾呼曰:「不可」。部分在野立委也表示反对,将全力杯葛。不过,可以预期,学者呼吁,犹如螳臂挡车,反对党势弱,自顾不暇,难抵民进党多数暴力的民粹政治,公共电视变质转性,实属必然。

执政当局为禁绝异议、消弥杂音,密室协商便可钦定NCC新任委员,新旧委员携手,倾洪荒之力,即可封杀异类媒体,文化部理当「见不贤而思齐焉」,上行下效即可,贼现原形,何须修法?

再说,歷来公视董监事乃至于董事长人选,民进党何尝少干预?利之所趋,公视董监事哪有不能收买者?文化部大张旗鼓预告修法,自曝狰狞面目,智者不为。

换个角度,寧要真小人,不要偽君子。李永得修法抓媒体,是真小人,值得大大讚扬。拾遗补缺,建议修法应列入下列几点,俾能争取在野党全力支持。

第1, 公广集团董事长、董监事及各级高管人员,应随总统及立法委员同进退。

第2, 公广集团董监事及各级高管人员徵选,应採竞标制度,高价者得标。

第3, 公广集团更名为政府传媒集团,名符其实,便于预算编列。

第4, 参考中共作法,藉修法将全国媒体全面收编,党政军媒,一体同光,真正做到全面执政。

第5, 媒体既已全面收编,NCC无须管制媒体,可全力对付网路及通信业者。

※以上言论不代表旺中媒体集团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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