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光復国小趁假日「偷偷」拆迁蒋中正铜像,引起社会热议,校长赖俊贤及家长会长都表示,经知会家长,未有人有激烈反应,故此议决执行。蒋中正铜像的存废、迁置,各方都有不同解读,姑不置论,但光復国小自1964年成立以来,已歷有年所,毕业生不计其数,蒋中正铜像已属最少50年以上的学校文物,作如此之大的更张改变,是否理应透过家长会,甚至歷届校友的讨论,方才应该执行?报载家长「譁然」,是否就表示尚有异议?在未经充分讨论下,率然以如此偷摸、粗暴的方式拆迁,主事的校长是否过于配合「政府」,这正不能不令人起疑。

不过,最令人感到不解的是,「促转会」居然可以下令光復国小拆迁铜像,这权力又是自何而来的?依照《促转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各机关接受前项第五款之委托后,应即办理,并以书面答復办理结果」,似乎就是法源;但所谓的「委托」,并不等于「命令」,是则赖校长的全面配合,以及台北市府的合作(可请领拆迁经费),是否就等如接受了「上级」的指导,而忽略了本身的权限?这应是可获公评之处。

据统计,全台公家机关所属范围内,有1083座蒋中正铜像,光復国小的先例,是否就可以视为全台拆迁的导其先路?如是,则未有凡名为「中正」的校名、路名,是否都当援例办理?「促转会」只须一纸公文,全国就得照办如仪,「促转会」此一机关,岂非变成了可以择人而噬、为所欲为的怪兽?「促转会」向来被目为「东厂」,看来其权力毫不逊色于当年的「警总」,既可以自己决定前此司法判例的正当与否,又可以兼有命令执行的权力,司法权、警察权一把抓,岂不成了「太上皇」?这是多可怕的事?

据「促转会」的编制,目前包含代理主委在内,全体委员不过6人,主委只有硕士毕业,而教授仅有一位,据《促转条例》第13条第1项规定,「促转会之决议,应经过半数委员之出席,及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行之」,换句话说,在6人之中,只要有两个人认可同意,就足以决定一切。司法、警察权是何等重大的权力,竟然只要两个人,就可以「吾辈定则定矣」,这有多大可以一意孤行的空间?黑手可以在其间如何搅乱乾坤?

「促转会」劣绩斑斑,先是排挤了真正的公正人士黄煌雄,然后又有张天钦的「东厂」事件,而在所谓「平反冤案」的名单中,更胪列不少备受争议的人物,但是,《促转条例》却是民进党政府挟多数暴力通过的,委员也是由他们钦定的,这正如《少林足球》电影中所说的,「球证、旁证、技术委员、主办、协办、所有单位 都是我的人。你们怎么跟我斗」,道道地地就成了清算斗争的打手。「东厂」之名,真的是「实至名归」!

(作者为退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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