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18岁公民权修宪提案已送出委员会,加之民进党不断对国民党放话「逃避修宪歷史会鞭尸」,企图挑起年轻选民对国民党的政治情绪勒索,但就宪政层次建构国家秩序的基础而言,公民18岁投票权不过就是个政治假议题,各政党图的是藉由支持18岁公民权的核心概念,去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政治社会环境氛围,如果想像在修宪后不能得到实质利益,维持现状反而才是最可能发生的结果。
一场既无法把饼做大,又不能起到各大党各蒙其利的修宪工程,本质上就是一场宣示意味浓厚的政治秀。君不见各政党立委所提多达75个修宪案内容,多的是鸡肋提案,充斥着宣示性或局部改善的概念,看不出哪一个提案是急迫待办的全民共识。
以往两党在野时均不断鼓吹的内阁制,此种体制重建的宪政工程,早就不在这一次的盲肠修宪之列。即便是18岁公民投票权或废考监等长年被讨论的议题,本质上均属重要修宪的附属工程,并不深刻影响到体制运作,皆是图谋政党选票利益以及选后酬庸的分赃考量。
照理修宪动辄影响国家政治体制稳定性,往往共识难寻,因此要修的自当以制度运作僵化以及权力已见失衡的重症为先。综观本次修宪的主题轻重,各党却是将割盲肠的毛病当大肠癌在开刀,直是将国家百年大计视为儿戏。
举例而言,国、民两党屡屡在在野时抛出内阁制议题寻求修宪议题的主导权,虽说是打假球,至少也认真考虑过目前总统制确实存在诸多弊病。如今眼看两大党似已放弃用内阁制挑战总统制的存续,为求在体制上节制总统权限过大的弊病,不如逆向思考透过修宪强化罢免总统的可能性。
原因在于,按当前宪政体制,总统在政治运作上处于有权无责的超级地位,一旦发生严重政治失职事件,与其他民选公职人员相比,既不受刑事上之诉究,更享受比绿营一手主导下修罢免门槛的民选公职还来得具保障的罢免门槛。
如试图罢免总统,按现制须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之同意,但依目前总统与立委同一日选举的游戏规则而言,根本不可能出现高达三分之二席次的反对党与总统同时存在的选举民意,因此罢免总统制度在立院提案阶段就已遭到「阉割」;后续全民公投程序——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也远远高于现行罢免民选公职的门槛。
任期内不受刑事上之诉究,与制度造成的罢免困难,如此游戏规则早已让总统除了任期届满外,毫无退场机制可言。几乎可以断言我国总统在任期内除了亡故外,没有离职的可能。
我国总统在宪法保障下,实质掌握国政大权却不负任何行政责任,更没有退场机制,简直成了民主的特权皇帝。因此与其说我国宪法是半总统制或者实质总统制,不如说是民主形式的半帝制。如今的总统除了没有古代皇帝的生杀大权,只消取得国会多数并在行政权行使上仍要稍微尊重民意外,对于政权运作的自由度,在某种程度上也等于是没有穿黄袍的皇帝了。
对照绿营对于自己改造下修的民选公职罢免制度,总是洋洋自诩是直接民主、还权于民,甚至对于18岁公民权修宪提案也是冠以「直接民主」饰词,何不如也还给人民罢免自己选来却不适任的总统同样的「直接民主」权力呢?
吾人期待修宪应当有改革原先制度既得利益者的格局气魄,而不是打着各种民主表象的招牌,内涵却充斥着小打小闹的政治斗争观感,让修宪变成政治寻租客们的扮家家酒游戏。如果内阁制已不再大党修宪工程考量内,那么折衷一点,还给人民真正罢免总统的权力,或许才是对总统滥权的宪政体制最有效的节制。至于75案通过与否对国家发展长远影响来看,皆是无关宏旨了。
(作者为自由撰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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