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王婉谕无风「吹皱一池春水」,要求教育部线上国语辞典进行修正,以「加注」方式说明,「母亲的父母」不须另称为「外公、外婆」,可直接称为「祖父、祖母」,「没有内外」分别。结果,这项「个人之见」非但掌声稀疏,还引发山洪般民怨。

因教育部长潘文忠又在2月15日表示:除了「外公、外婆」的称呼会加注说明,「外孙、外孙女」也会加注为「今亦称为孙子、孙女」,更是引发各界痛批、开骂。

王婉谕在其脸书发文写道:「很多孩子不解」,为什么「爸爸」的爸爸、妈妈,与「妈妈」的爸爸、妈妈,会有「内、外」差异?这其实应该要先反问王婉谕:「很多孩子不解」究竟是指多少孩子?几岁的孩子?她又到底是在哪些地方,接触到那些「不解」的孩子?而王婉谕自己,是如何跟那些「不解」的孩子做出解说?

世面上,有很多以「为什么」做为开题的丛书,从早期的《100个为什么?》、《一万个为什么?》到《十万个为什么?》,每个世代,都有很多的「不解」。而此,正是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与「学习」,之所以会出现,以及必须存在的原因。

也有一些观点,是片面地以「欧美」简化后之通俗用语,做为中文典雅称谓的对比,而错误引导台湾社会,好似应迎合「国际思潮」进行改变。这种刻意拿「橘子」与「苹果」相比的故意,甚至是恶意,如果不是无知,就是邪念!

在世界语系里,除了中文在亲属称谓上,有着极其典雅的用词外,其实英文的「外公、外婆」,亦乃是以maternal grandfather、maternal grandmother做表述。而「maternal」一词,意指:出于母体、母亲的、如母亲般的、母系的、母亲方,概可从生理学、社会学,涵盖到民法亲属篇,频谱范围相当广泛。

至于瑞典语,则称呼「外公、外婆」为Morfar、Mormor,「祖父、祖母」为Farfar、Farmor;印度的「外公、外婆」为Nana、Nani,「祖父、祖母」为Dada、Dadi。易言之,称谓不只是「尊不尊、亲不亲、爱不爱」的问题,而也与一地之文化厚度,以及「亲属关系亲等表」内的用词极其相关,因为「亲属关系」,是用以判断直系、旁系「财产继承顺位权」的唯一规准。

今日,当人们大多从「外婆」,联想到经典民歌《外婆的澎湖湾》时,童谣《摇呀摇》的「摇呀摇,摇呀摇,船儿摇到外婆桥,外婆说,好宝宝,外婆对我嘻嘻笑。摇呀摇,摇呀摇,船儿摇到外婆桥。外婆说,好宝宝,外婆给我一块糕」的优美词藻,其实,或更适合用来提醒「无知或邪念者」。毕竟,真正的「好宝宝」,从来不会因为「自己不解」,就任性地,强迫他人屈膝迁就自己的「不足」,而扭曲、葬送优质文化,破坏、瓦解社会体制。戒之,慎之,善莫大焉!(作者为台师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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