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除罪化,是民进党「帮派性格」的一次展现,帮「国务机要费案」更一审判决有罪的马永成、林德训二人解套,也是要告诉所有民进党的幕僚,「帮老板作帐贪污,党会罩你」。
国务机要费当然不是特别费,监察院纠正案文指出,「若国务机要费为总统之特别费,则这项特别费之金额为其薪水的6到9倍,背离一般首长之比例」。请民进党告诉大家,全中华民国那一位首长的特别费,是薪水的6倍以上?
因此简言之,特别费可以想成是给首长的「零用钱」,国务机要费却是有机密性质的业务费,两者的本质一开始就不相同;所谓的国务机要费除罪化,说穿了就只有4个字:「合法贪污」。
因此未来民进党的幕僚,老板要你们作帐找假发票,就没有拒绝的理由了,就算东窗事发,未来的民进党也还是会来「除罪化」。台湾的民主变成「民进党贪污,民进党除罪化」,也真的是歷史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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