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龙井区在2003年12月7日,发生1起女保险员遭到先勒晕后奸杀惨案。当时机车行老板陈金火对27岁的施姓女保险员起了色心,假藉对保险有兴趣,邀约施姓女保险员前来机车行内泡茶谈论,而后趁机与学徒广德强联手将女保险员勒晕拖到厕所内强暴后将她割喉杀害分尸,还将她身上的肉削下煮来吃,事后在广德强要变卖女保险员的笔电时,证据确凿将其两人逮捕,全案以判处死刑作为裁定,并在2012年时执行2人的枪决处治。
这起骇人的女保险员先奸后杀惨案,发生地点在台中龙井区的1家机车行里,当时施姓女保险员正值青春年华(27岁),在为自己的事业打拼时,不料却不晓得自己早已成为食人魔的锁定目标。陈金火为当时机车行的老板,他还有收1位学徒名为广德强,陈金火先以对保险有兴趣,电话联络施姓女保险员前来与自己共同商讨,施姓女保险员不疑有他单独1人前往约定地点,不料陈金火趁着女保险员专注在讲话时,联合徒弟广德强将她以童军绳先勒晕,随后将其带到厕所的浴缸中,并把她的身上衣服全部趴光,轮流强暴施姓女保险员,为了毁尸灭迹2人乾脆拿起美工刀将她割喉杀害,随后竟还将施姓女保险员身上的肌肉削下煮来吃,并且分尸装袋丢入机车行的水塔与粪化池内。
直到施姓女保险员的弟弟,接到姊姊公司的来电询问:「怎么没来上班」,才惊觉姐姐早已失踪,施姓女保险员的家属,循着公司所提供的回报,得知最后拜访的地点是龙井区的机车行,因此全家人迅速赶到并询问陈金火,是否施姓女保险员有来过拜访,然而陈金火与学徒早已将犯案现场清理乾净,未经过专业训练的家属是不可能发现任何蛛丝马迹,事后只能报警处理。
3天后,警方开始着手调查,并循着最后线索来到机车行,但在尚未进门前就闻到浓厚的尸臭味,而机车行里早已人去楼空,鑑识人员顺着臭味在3楼水塔内发现2袋尸块,打开时里头早腐烂臭掉,连女保险员的私密处全部不见了,身体里头的内臟早已被挖空,剩下血肉模糊的黑色尸块。
员警经一番调查后,在陈金火的岳父家逮捕归案,也在厨房内发现黑掉的肉块,推测女保险的肉被削下后,极有可能被煮来吃下肚了,持续不断逼问陈金火后,他的说词极为反常,一下是香肉,一下子又说吃起来像人肉;至于他的徒弟广德强则因要把女保险员的笔电拿去变卖时,被通讯行的老板发觉,立即通报警方后逮捕归案,也因他的证词将主嫌犯陈金火绳之以法,陈金火也曾在传唤到讯时表示,徒弟广德强曾将施姓女保险员的肉,用煎的方式烹煮还给他享用,陈金火认为味道极为像培根,然而广德强则激动的否认。
2位食人魔在2004年8月26日被最高法院判处死刑,并在2012年12月21日时由法务部执行枪决。讽刺的是,杀人如流水的陈金火竟表态要捐赠自己器官,这也让执行死刑的过程变得极为复杂,自此次过后法务部再也不受理任何死刑犯的器官捐赠,台湾史上恐怖的第2位食人魔,也变成是最后1名的器官捐赠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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