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员警遭指控疑似纵放酒驾,29日凌晨,有民眾报案一辆车疑似酒驾停在路旁,员警到场却质疑报案人「有看到驾驶开车吗」,将驾驶带回派出所也没进行酒测就让人离开,遭民眾质疑纵放。三民一分局回应,处理流程上「有疏失」,将从严咎责相关人员。
29日凌晨,一名杨姓男子发现一辆轿车停在建国、林森路口慢车道上,引擎未熄火且车门打开,驾驶在座位上呼呼大睡,怀疑他酒驾而报警。据ETtoday报导,杨男表示,员警到场后未对驾驶进行酒测,反而不断问他「哪只眼睛看到他(驾驶)开车」,让他感到相当傻眼,并质疑警方疑似包庇酒驾。
警方事后将驾驶林男带回派出所,林男辩称车子是朋友开的,他只是在驾驶座休息,之后友人将他接走。事件经媒体披露,三民一分局调查后表示,依据取缔酒后驾车作业程序注意事项规定「驾驶人因不胜酒力于路旁车上休息,未当场查获有驾驶行为者,应补充相关证据足可证明其有驾驶行为,始得依法举发」,调阅路口监视器,并未拍摄到该地点,无法查证。
此外,据报案人杨姓男子表示,他也没有目睹林男有开车的行为。但此案员警处理仍明显有疏失,若是照林男所说是友人驾驶,也应厘清友人身分、实施酒测;此外也没依规定告发林男红线违停,将会从严从重咎责相关人员行政疏失责任,并加强教育员警熟悉相关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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