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许姓女子以住宿券预定南投清境地区一间民宿,计画度过耶诞假期,并向业者指定要入住「505房」,到了入住当天却因为被安排住「601房」而发飙,不但动粗破坏柜台物品,还告业者求偿30万元。不过,法院审理后,认为业者已经告知「尽量安排」,判处许女败诉。

判决指出,许女称2015年预约房间时,有明确告知要入住「505房」,也应业者要求给付订金,便认为业者会处理她的需求,怎料当天到现场后,业者却提供「601房」,在这之前都没有告知他。许女还强调2015年耶诞假期对她而言很重要,业者处理不当,不但一直激怒她还叫警察到场。她当天为此淋雨感冒10天,这几年耗费时间处理后续也是一种损失,因此提出求偿30万元。

民宿业者则说:根据当时与许女往来的电邮,馆方已明确告知「因电脑自动排房,无法指定房号」,而在得知许女不满意后,客人同意已为其另寻民宿住宿,并支付其住宿费。不过,许女当天离开前诬指饭店同仁服务态度恶劣,还出手恶意破坏柜台物品,事后不愿赔偿,馆方才会报警提告。业者表示,毁损部分已先撤告,住宿券也是可退费的,并无许女指称不让退费的情况。

法官审理后认定,双方争议源头是旅宿业者没有按客人要求安排「505房」,但业者确实也在许女订房时告知「只能尽量安排」,并未侵犯她的权益,判许女败诉,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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