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金山南路一间美容工作室的柯姓、涂姓负责人,去年5月免费替2名女性友人施做齿雕美白贴片,遭检举违反《医师法》,台北地检署函询卫福部,确认美白贴片属医疗行为,不过,2名负责人认罪且没有前科,检察官以支付公库4万元的条件,给予2人缓起诉1年的处分。

柯、涂2人是情侣,2018年6月初开始合资创业美容工作室,原先都是从事全脸粉刺净痘服务。不过,2人却在去年5、6月间遭到检举,免费替两名女性施作「韩式美白瓷雕」。不过,2人却遭到检举违反医师法,被函送北检侦办。

2人在侦查中均坦承犯行,供称是免费为让友人拥有有漂亮牙齿才做。检方认为,美白贴片长期闷住真牙,且卫福部函覆认定美白贴片属医疗行为,应具有合法医师执照者来执行,2人非医师擅自执行医疗业务已违反医师法第28条规定。

不过,由于2人认罪,检察官考量2人没有前科,一时失虑致罹刑章,犯后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歷此司法侦查程序应有所警惕,行为所生危害非鉅,给予缓起诉处分,以励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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