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保险公司襄理朱姓男子,偷吃同为襄理的女同事沈女,两人一同滑进摩铁,虽然行车纪录器仅拍到2人进入摩铁,没有录到性交证据,但两人离去时,沈女说「我衣服没穿好」,朱男回「那怎么还有穿裤子」,新北地院法官认为,此番对话足认两人交往匪浅、逾越男女正常分际,审判两人应连带赔偿正宫15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朱男2011年结婚育有2女,朱妻指控,沈女明知丈夫是有妇之夫,竟然与丈夫有不正常男女来往,甚至去年3月某日,一起前往新北市板桥区某摩铁一待2小时。朱妻从老公车上的行车纪录器发现证据,气得向两人提告求偿60万元。
因为朱男开的车登记在母亲名下,因此他主张,妻子在未经他母亲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车上装设行车纪录器,以违法方式取得证据,行为已侵害他人隐私权;沈女则辩称,朱妻提供的影像中出现的女性及女声都不是她本人。
新北地院审理时认为,虽然朱妻提供的行车纪录器影像,无法证明朱男与沈女在摩铁进行性行为,但两人在摩铁房内单独共处长达2小时,离开时女方说「我衣服没穿好」,男方则回「你说你衣服没穿好那怎么还有穿裤子」,认为这样的对话,足以证明两人交往匪浅,显逾社会一般男女社交之正常分际,判两人得连带赔偿朱妻15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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