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基法规定,工作满20年有25天特休假,近日有媒体报导,一名员工因为向公司请了超过8百天的假被开除,没想到一状告上法院后,判决结果出炉跌破眾人眼镜。
根据《镜报》报导,一名任职于知名汽车公司「Jaguar Land Rover」长达20年的男子维克,在西米兰德兹的制造工厂负责轮班作业,但因健康因素,这20年来共请了808天的病假,2018年还被诊断出患有髋关节方面的疾病,必须动手术。
报导指出,该公司以维克「行为、能力有所不足」,影响到公司生产状况为由将他解雇,公司经理在法庭上指出,维克请的这808天病假成本将近10万英镑(约新台币308万元),加上维克自2000年起就没有达到全勤,因此公司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
遭开除的维克不满告上法院,没想到法院最后判决公司须赔偿维克的损失。承审法官认为,该公司应该遵守考勤程序,事先警告员工并要求改进,且维克在手术復原期间,公司仍指派需久站的工作,让维克无法负荷。
法官表示,公司应考量医生建议,提供维克能坐着的工作,而非直接开除,否则在劳资双方立场上并不公平,因此最后判决该公司必须支付赔偿金弥补维克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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