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人看到一名驾驶人违规临停汽车在高雄市路竹区中正路上,还打开车门,她担心出事,好意提醒这名驾驶人,却反遭呛。妇人的女儿不甘受辱,将影片贴在社群网路上。湖内警方3日表示,目前尚未接受报案,请用路人依照道路规则停车,避免受罚。
高雄湖内警方表示,检视贴文内容后,该自小客车停放位置为机慢车道,有併排临时停车情形,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可处新台币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锾;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之1规定,汽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或停车时,驾驶人或乘客未依规定开启或关闭车门「因而肇事」者,处汽车驾驶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民眾可检具相关事证,向警政单位或至警政信箱检举。
至于民眾表示好意提醒反遭呛一事,警方说,如果当事人感到人格受损,可检具相关事证向警方提起公然侮辱之诉。湖内警分局也提醒民眾,行车时如遇到行车纠纷应报请警方协助,勿停下车与对方直接衝突,以免发生危险。
湖内警分局呼吁,驾驶人行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停放车辆应停至适当处所,以免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险,甚至可能因引发他人交通事故而吃上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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