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喝酒不分天气,但喝了千万别开车,中市警局雾峰分局雾峰派出所员警,日前执行酒驾取缔勤务,拦查到一尾「大鱼」52岁林姓男子见警拦查,疑似作贼心虚欲拒检逃逸,开了200公尺才停下受检,员警一查果然有喝酒,而且还是5年内第3次,共要罚21万元,且吊销驾驶执照,3年内不得考领驾驶执照,真是得不偿失啊!
雾峰派出所所长许志弘、警员陈世忠,5日执行取缔酒驾勤务,在路检点拦查一辆汽车,该车疑似作贼心虚欲拒检逃逸,所长大喝「不要跑喔!有录影喔!逃逸要罚18万!」该车驾驶听了,往前开了200公尺后,才于路边停车,员警上前盘查,一开车窗就闻到浓浓酒味,经酒精浓度测试,果然呼气值超过标准值,依违反刑法公共危险罪移送。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林男在雾峰区钓具工厂工作,当日下班先在工厂内喝酒后,才要开车回潭子家,而且林男还是酒驾累犯,分别于108年8月及109年10月被查获酒驾行为,这次是5年内第3次;员警表示,自108年7月1日起,汽机车驾驶,于5年内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2次,骑机车者罚锾9万元、驾驶汽车者12万元,第三次者,按前项基准,再加罚9万元,而且吊销驾驶执照,3年内不得考领驾驶执照。
警方强调,还好林男后来有停下来受检,要不然依法,拒绝接受酒精检测或不依指示停车接受检测稽查,处18万元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3年内不得考领驾驶执照;5年内第2次再犯者,每次加罚18万元,5年内不得考领驾驶执照。提醒假使人,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守法观念,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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