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工务师帮忙同公司的OL装潢房子,邀约OL到家中挑材料,竟硬上OL得逞,事后还恐吓要告诉OL的男友,「看他爱你多久」。林男挨告后否认犯行,还辩称讲好装潢报酬「要人不要钱」,刑事部分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确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林男应赔84万余元,可上诉。
刑事判决认定,OL与男友同居,因房子要装潢,找上同公司的林男帮忙。2016年11月23日下午,林男邀OL到他的住处挑选灯具等装潢材料,却趁机伸出咸猪手摸OL,OL表明拒绝后,林男竟说:「我今天就是要定你」,企图硬上。
OL要求林男先去洗澡,想找机会逃走,但发现大门被上锁,根本逃不了,最后仍被林男硬上得逞。OL担心被男友知道,只好暂时隐忍,直到林男传讯:「把对话传给男友好了,说有人亲亲,还告诉我胸部尺寸」、「看他爱你多久」等语恐吓,OL才下定决定报警。
刑事法院审理期间,林男否认犯行,辩称替OL装潢,一开始就讲好报酬是「人」,没有要钱,且未与OL道歉和解,遭依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恐吓部分另判拘役40日。
北院民庭审理时,OL称案发后罹患忧郁症,1年无法工作,求偿劳动力减损、精神慰抚金共104万余元;法官根据OL的精神鑑定报告,採信她的主张,酌减精神慰抚金部分金额后,判林男应赔8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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