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林姓男子长期在土地公庙前摆摊,但近期遭到庙方停车阻挡,双方无法达共识,林男竟持三秒胶破坏公庙门锁,郑姓庙公气的告上法院,基隆地院近日审结,法官判定是郑男先破坏平和法律秩序,谕知林免除其刑。
据了解,林长期在土地公庙旁摆摊做生意,前年11月开始有2台小客车停靠在摊位火炉旁,影响其生意,林发现其中一部小客车是郑男所有,双方商量未果,加上报警后问题仍未改善,因此心生不满,同年12月底使用三秒胶破坏宫庙门锁,郑男得知气的告上法院。
警侦询时,林男坦承犯罪,检方侦查后,声请简易判决。法院审理时,林男盼能从轻量刑,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但郑却要求林在土地公庙前下跪一个礼拜,林表示,自己要工作赚钱没有办法答应,因此双方和解破局。
法官认为,事件起源并非林先破坏平和法律秩序,是郑先将小客车停放在摊位旁,而林有意和解,是郑要求林在土地公庙前跪一个礼拜,才导致双法无法达成共识而未能和解。
法官说,土地公庙并未取得建筑照、也没有使用执照,加上林的摊位已经营30多年,与前任土地公庙管理人相处融洽,并未有过纷争,因此,本件归责并非林引起,考量其犯罪动机、所受刺激、行为手段等,认依刑法第59条减刑,但仍过重,为避免无意义刑罚执行,耗费国家资源与违反一般正常理性邻居关系、国民法感情,谕知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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