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则说,经济部正在规划第三阶段区块开发政策尚在草案阶段,目前仍在持续徵询各相关利害关系人,将俟凝聚各界共识后才会正式公告,在此之前不会开放场址申请。

有业者规划于新北市基隆外海规划合仪(2.6 GW)、禾尔北(2.4 GW)、禾尔南(2.4 GW)等三处浮动式离岸风场,总规划容量达7.4 GW,正在依环评相关规定办理上网公开作业。不过北海岸相关渔会反映该区渔业产值约占全台三分之二,若开发离岸风场将严重影响渔捞作业,会对开发案均持坚决反对态度。

立委指出,离岸风电开发选址应有完善调查规画,明显不适合开发的区域应立即暂停,相关行政机关应明确表达立场,守护渔业及环境永续。区块开发应由政府做出海域空间适当规划,尤其考量重要渔场、生态热区等区域,划设禁止区块,来作选址的负面表列,中长期更应作好完整的海域空间规画,甚至入法作为风电发展的资础。

能源局说,经济部始终秉持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一贯立场,坚持离岸风场须确保与生态、环保、渔业及地方共存共荣之前提。经济部强调,目前尚未开放第三阶段区块开发场址申请,该案业者并未提出正式申请。即使提出申请,后续也必须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同意函、通过环评(包括供地方民眾表达意见的程序)、以及地方政府核转同意等前提下,才能切实依法进行开发设置。

经济部说,会持续与农委会合作建立渔业补偿及渔业回馈等协商机制,亦秉持电业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立场,依上述电业管理相关法规严格把关,确保离岸风电开发与渔业发展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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