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时甜甜蜜蜜,一分手却反目变成仇人,新北市一名男子阿星(化名),与女友梦梦(化名)交往时,曾经趁着梦梦睡觉时,偷拍对方的裸露胸部,结果两人分手后,阿星因为内心愤恨不平,将偷拍胸部照片传给梦梦妈妈看,梦梦知道后气炸提告求偿。
根据判决书,2019年2月至3月,阿星与梦梦交往并且同居,某天阿星趁梦梦睡觉时,偷偷拍下上空照片,原本是想要私藏,结果4月时两人就分手,阿星不满无法继续交往,同年7月透过脸书,将偷拍的照片传给梦梦妈妈。
梦梦妈妈看到照片也相当傻眼,马上向女儿告知,想不到阿星一分手就变成恐怖情人,决定报警提告。审理此案时,阿星对偷拍、转传等犯行坦承不讳,法官勘验相关证据,包括随身碟、对话纪录截图等,确认阿星犯行。
另外,法官审酌阿星不满梦梦要求分手,採取不理性方式处理感情,罔顾他人隐私,造成梦梦心理不安、恐惧,但阿星犯后态度尚可等,最后依窃录身体隐私部位罪,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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