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甫出狱的林姓男子,在网路上结识被害女子,两人相约南港一间精品旅馆,女子一进门发现灯光昏暗,随即被不明物体抵住腰部,威胁「你配合就好,我不会伤害你」,随即遭林男性侵,事后林为了能顺利离去,要求被害女子在厕所内从1数到100才能离开,士林地检署侦结,依强制性交罪提起公诉。
曾因毒品案遭判刑的林男,去年3月3日刚出狱,在网路上结识被害女子,去年11月10日相约在南港重阳路一间精品旅馆,趁女子刚进门,立即以不明物品抵住后腰,控制女子的行动,强迫女子帮他口交、性交,监视器拍下女子受困房间约2小时。
女子一进门就被物品抵住腰部,遭侵犯过程让女子心生畏惧,林男得逞后,还喝令女子进入厕所,从1数到100才可以离开,并带走女子放在桌上的包包、皮夹、身分证、提款卡以及1包香菸。被害女子脱困后,立即到警局报案,友人证称,女子第一时间神色慌张,一直在哭。
警方获报后,凌晨在南港研究院路刚好拦查到林的机车,并从置物箱内发现女子的证件,随即将林带回警局,检警调查,林曾在20年前以相同手法犯案,窃盗部分依累犯规定,建请法院加重其刑,另因警查获并未扣得「凶器」,无法认定林对女子施以强暴、胁迫行为,仅依强制性交等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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