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建署表示,为落实扩大办理租金补贴之政策,109年放宽所得标准,从平均每人每月所得应低于最低生活费1.5倍放宽为2.5倍,户籍地也不用再跟租屋地相同县市,并首次开放第2次受理申请作业。

租金补贴第1次受理申请案符合资格但未补贴者 可把握此次机会重新申请

109年度第1次租金补贴计有12万余户提出申请,营建署表示,109年租金补贴计画户数12万户,第1次分配10万户、第2次分配2万户,因政府资源有限,审核通过的户数超过该直辖市、县(市)计画户数时,须进行评点,评点分数较高者优先获得补贴。

营建署提醒,第1次受理申请期间有申请且符合资格,但因第1次计画户数有限未能列入者,或本次符合申请补助资格者,可善用第2次租金补贴受理申请期间重新提出申请。

根据营建署统计,截至110年2月1日止,第2次租金补贴申请户数1万2,681户,尚未超过2万户计画户数。想申请租金补贴的民眾,可于110年2月5日前向租赁地或欲租赁地的直辖市、县(市)政府提出申请。

#租金补贴 #申请 #营建署 #户数 #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