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名医李光辉,遭1对夫妇指控他涉嫌以细胞免疫疗法技术前景可期,公司上市后获利可期,让2人投资660万元购买股票,结果公司根本没上市,控告李涉嫌《证交法》,台北地检署认为罪嫌不足,今2度不起诉李。
告诉人控称,李光辉透过大学同学,向2人宣称他的光辉生命医学公司,拥有免疫细胞体外复制技术,游说2人以每股11元认购阿玛施公司,未来阿玛施公司挂牌上市,每股股价将高达25元,获利可期,结果2人买股票,阿玛施却未上市,李还因违法募资被起诉,控告李诈欺。
北检一度不起诉李,告诉人提再议后,高检署发回北检续查。北检二度调查后认为,当时李除向卫福部申请进行相关试验,也向证券主管机关申请公开发行阿玛施股票,但因卫福部不准李进行后续试验,阿玛施也因故撤回上市申请案,没有具体事证证明李以诈术诈骗投资,以罪嫌不足,将李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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