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劳工原本在去年有结婚计画、度蜜月等,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出国,8天婚假恐怕被吃掉,虽然依劳动部先前函释指出劳工之婚假可自结婚之日前10日起3个月内请休,但经雇主同意者,得于1年内请毕,但疫情至今持续已逾1年,劳动部近日再发函释指出,经雇主同意,可以在指挥中心解散后1年后请毕。
依劳基法、劳工请假规则及相关函释,劳工可以在结婚前10天起3个月内请完8天的婚假,但经雇主同意,可以在1年内请毕。但近日函释再指出,由于国际疫情仍严峻,为使劳工能有较弹性婚假规划,劳工如无法在1年内请毕婚假,经雇主同意,可以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解散之日后1年内请毕。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近期有民眾、立委反映此问题,也在审查预算时提出主决议要求劳动部应检讨,因而询问铨敍部比照公务员请假规定,经雇主同意后最迟可以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解散之日」后1年内请完婚假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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