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租约攸关地主佃农双方的权益。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长吴存金6日说,私有耕地375租约6年租期已于去年底届满,耕地续租或收回已从今年1月1日于各区公所开始受理申请;今年申请截止日延至2月17日,请出承租人、出租人儘速向土地所在地公所申请续订或收回,保障租佃双方权益。

吴存金指出,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自民国38年公布施行,明定耕地租约一律以书面为之,租佃期间不得少于6年,地主非有法定原因,租约存续中不得任意主张终止租约以保障佃农权利,租约期满时除地主得依法定要件申请收回自耕外,如佃农愿继续承租者,应予续订租约;

台中市各区公所登记有案的私有375耕地租约有1859件,佃农3167户、地主4408户,面积约632.2公顷。中市经管耕地375减租业务,除中区及和平区无375租约登记土地外,其余分布于本市27个行政区;其中佃农户数、土地笔数及租约件数皆以清水区为最多;地主户数则以大甲区为最多。

地政局提醒私有耕地375租约出租人(地主)与承租人(佃农),若承租人愿意续租或出租人欲依耕375减租条例收回耕地,应于2月17日前向耕地所在地区公所提出申请。

地政局强调,375租约攸关地主佃农双方权益,为服务业佃双方续租顺利,并提供相关资讯,民眾可至地政局网站「耕地三七五专区」查询相关问答及租佃争议分享案例;另续租或收回所需相关书表格式,可于「书表下载」区下载使用,民眾如有疑问可洽各区公所询问,或拨打地政局谘询专线04-22170727,以维护业佃双方权益。

#私有耕地 #375租约 #佃农 #耕地 #续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