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局长陈瑞嘉表示,去年首次採奖励的方式,鼓励企业办理优于法令的职场友善措施,共有15家企业获奖,颁发奖励金35万元,实际受惠劳工达2,538人。今年扩大申请对象资格,只要合法登记的企业,在新北市境内设有营运据点(不需登记设立在新北),有办理优于法令的友善家庭或工作平等措施,并有新北市劳工实际受惠,即可提出申请,通过审核者,每项措施奖励1万元,最高5万元。希望鼓励更多企业主动发现劳工的需求,提供相应贴近优于法令的措施,让更多新北市的劳工朋友,能安心兼顾工作与家庭,让新北市成为一个幸福友善、安居乐业的城市。
劳工局表示,企业在去年提供劳工优于法令的措施,如增加法定以外的产假、婚假、陪产假天数,或提供有薪家庭照顾假、全薪生理假、有薪陪产假、有薪子女新生入学、毕业典礼假等,或在110年2月底前,因应新冠肺炎防疫需求而有提供友善家庭相关措施者,如有薪的隔离检疫假、有薪防疫照顾假或其他措施,并有新北市劳工因此受惠,都是奖励的对象。劳工局期待藉此鼓励企业提升劳工福利,也照顾劳工健康及家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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