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法国、瑞士进口保养品的「勇兆国际」周姓负责人,前年被台北地检署起诉虚偽标记「原装进口」,最后获判无罪确定。周男认为北检损害公司商誉,未及时变卖被扣押的产品,也导致全数过期,造成财物损失,气得提起国赔诉讼,向北检求偿50万余元。
勇兆经营法国「P.A.B」、瑞士「CRYOLAB S.A.」进口保养品在台贩售,为节省运送成本,先进口大包装产品,再仿照原装进口外盒在台分装。检察官认为虚偽标记「原装进口」,依妨害农工商罪起诉周姓负责人。
不过,因勇兆已从原厂取得国内分装许可,并由台湾合格厂商分装,难认违法;检方虽称重新分装可能影响品质或保存期限,但未提出相关证据,一审北院刑庭、二审智财法院均判周男无罪,全案确定。
周男认为北检起诉冤枉他,影响公司商誉,且被查扣的产品都有保存期限,北检应依法裁量变卖,却没有这么做,未起诉部分的扣押物也未发还,导致全部过期,造成公司损失,故以公司名义提国赔诉讼,向北检求偿50万余元。
北院民庭4日开庭,周男哥哥代表公司出庭,指北检误会「罪刑法定主义」,将法条扩张解释,才会起诉错误,造成公司损害,「难道我们只能抱着棉被哭吗?」
代表北检的检察事务官表示,检方是公益考量,採严格标准来检验本案,未变卖、发还也是认为有疑虑,基于追求公平正义,决定全数移送以利法院整体审查;根据刑事调查笔录,周男也曾向调查官自陈分装不合法,因此不能从无罪结果,来反推检方有疏失。
周兄驳斥,他弟弟不是法律人,怎会知道合不合法?检调大阵仗搜索公司让弟弟吓到,弟弟才错误认知以为不合法,检察官身为法律专业人士,不能仅凭被告自白就起诉,且起诉罪名是1年以下徒刑的轻罪,检调却「大炮打小鸟」,他们怎能服气?因此会坚持告到底。
庭末,法官谕知辩论终结,定3月2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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