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初次约见,却被强力推销交友媒合服务;签名加入会员后,业者才在合约书上填列契约金额8万4000元,因消费者无力负担,隔天向业者要求解除契约,却被告知须给解约金,高达5万元。台中市法制局长李善植呼吁,交友媒合业者应约束职员的推销手段避免触法。
法制局表示,近年来交友媒合服务争议案件逐年增加,从2018年的51件、2019年的86件、到2020年已有88件。交友媒合争议大多因消费者遭业者突袭式推销后,不敢或不好意思拒绝而匆促签约;但冷静后想解约时,却遭收取高额违约金。
李善植指出,此类案件的申诉人半数以上都未满30岁。建议刚出社会的年轻人,遭遇业者无预警的推销时,可表示先与家人朋友讨论,让自己有充分思考的时间再决定。
李善植说,若不慎签约,应积极但不急躁地处理解约事宜,以书面通知业者解约,保留与业者来往的所有纪录,对于业者所提供的解约协议内容,应详读后再决定是否签名,切勿仅听信业者话术即匆促签字,反而让自己陷入无解的困境。
李善植表示,现行交友媒合市场尚无定型化契约相关规定,无法具体规范业者的服务契约条款。台中市政府已函请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研议指定主管机关订定交友媒合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以正本清源解决交友媒合争议。
李善植呼吁交友媒合业者,行销方式应秉持公平合理原则,倘有利用场地、人数优势纠缠骚扰促使消费者签约等不当销售行为,可能涉及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8条强卖物品的违法行为,业者应约束职员的推销手段,避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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