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农族猎人王光禄及卑南族人潘志强因持枪狩猎遭判刑定谳,他们声请释宪,并在今天宪法法庭开庭前,于司法院前施放狼烟并诏告上天及祖灵,强调「猎人无罪、法律违宪!」;他们也在头目领袖的带领下到法庭内旁听。
2013年王光禄声称因年迈母亲想吃肉,他用捡拾到的长枪,在台东山区猎得保育类台湾长鬃山羊、山羌,检方起诉,他不否认自己行为,主张狩猎是原民文化未犯罪。
歷审将王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3年2月,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判7月,併科罚金7万元,合併执行3年6月徒刑定谳,检察总长为他提非常上诉,他暂不须入狱,承审的最高法院法官2017年也裁定停审声请释宪。
另潘志强在2014年于台东卑南山区,用土造长枪猎得山羌2只,被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判刑定谳,潘主张原住民族基于传统文化及祭仪需要,可猎捕宰杀野生动物,他与王都声请解释。
王光禄及潘志强等原民族人以「升起狼烟」方式,向祖灵、原住民族各部落族人传递「狩猎文化无罪、法律规定违宪」讯息,呼吁司法院大法官,必须仔细聆听原住民族人声音、积极发挥「宪法价值守护者」的职责与功能,将不当限制原住民族实践狩猎文化的相关法律宣告「违宪」,完整返还原住民族文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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