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协助艰困企业渡过难关,并维持员工生计,经济部盘点「中央政府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预算第2次追加预算案(俗称「纾困3.0」)的经费后,18日公告今年第一季「经济部办理制造业及其技术服务业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之艰困事业薪资及营运资金补贴申请须知」与「经济部办理会展产业及专业国际贸易服务业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之艰困事业薪资及营运资金补贴申请须知」,延长纾困时间。
经济部将继续提供符合资格的制造业及其技术服务业、会展产业及专业国际贸易服务业等企业今年1月至3月的薪资与一次性营运资金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每位正式员工4成薪资的补贴,最高每人每月补贴2万元,以及正职员工数乘以1万元的营运资金补贴。
但经济部也提醒,企业如果在去年4月至6月、7月至9月或10月至12月等三个季度,已经领取过一次性营运资金补贴者,将不再补贴。
经济部官员表示,适用的企业资格大致延续去年第4季补贴规定,包含营业额衰退幅度採同期比较、兴柜与上市柜公司今年第1季EPS应为负值或有营业损失才可得申请、技术服务业应提出对制造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之实绩佐证资料等,以协助受疫情影响企业持续营运,并稳定所属员工就业,维持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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