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表示,考量近期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稳定趋缓,2021年办理2020年度所得税(含综合所得税及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间维持1个月,自5月1日至5月31日。

财政部表示,去年因疫情影响,为降低民眾于申报期间前往国税局之群聚风险,故将2019年度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延长为2个月。

财政部进一步指出,考量目前防疫得当,疫情趋缓,民眾已将防疫措施融入日常生活,且今年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继续提供多元申报服务措施,并新增手机报税及行动电话认证2项服务,纾解报税期间至国税局申报人潮,经审慎评估,今年所得税结算申报维持法定申报期限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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