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今年2月4日正式公布实施「桃园市电子烟危害防制自治条例」,截至目前除了掌握1件于早餐店吸食电子烟的个案外,也查获22件未满18岁违规持有或吸食电子烟,以及查获33件贩卖类似菸品形状电子烟的店家,目前皆于行政程序中。

桃园市卫生局健康促进科长林幸慧表示,该自治条例公布实施后,有透过教育局发函给各个学校,曾有1例个案为1名学生在早餐店吸食电子烟,学校通报卫生局后,相关人员再针对学生进行后续的行政程序,而该早餐店因店内有禁烟的标志且未提供吸食菸品的器具,因此并无任何罚则。

林幸慧说,截至目前查获未满18岁者违规持有或吸食电子烟共有22件,其中戒菸教育16件、行政程序中6件。另查获贩卖似菸品形状的电子烟共33件,目前药事法调查2件、裁处1件,违反菸害防制法共30件,皆于行政程序中。

林幸慧坦言,不少青年会从网路上购买电子烟,但网购网站取得个资的难度较高,虽然国内的购物平台会提供资料,但是还要去调查手机号码、住址等,过程相当繁琐,因此目前的案件都仍在调查中。

林幸慧提醒,部分民眾会认为吸食电子烟是戒菸的好方法,但其实并不然,尤其许多电子烟内含有不明的物质,更不用说有可能含有毒品等,不仅会对身体有危害,还会犯法,呼吁民眾正视自己身体健康,避免吸食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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