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压制于街头、夜店、KTV等场所聚眾斗殴情形,去年1月15日修正公布刑法第149条及第150条,针对公共场所妨害秩序犯罪强化打击,强化侦查技巧及加强搜证妨害秩序聚集目的以提高案件起诉及定罪率。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分局长陈朝特邀士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彦章授课办理讲习,教导员警「公然聚眾」构成要件定义及执法搜证重点及执行技巧,增进员警执法程序正义及概念,以有效制止街头暴力事件。
本次讲习由汐止分局侦查队及各派出所正副主管、资深带班员警及新到任员警参加,授课内容以「行为构成要件、搜证及笔录询问重点及判例研讨分析」为主轴,陈主任检察官以检察署及法院实务判例,分析案件构成要件,并说明实务执行时搜证重点及笔录询问技巧,为参训同仁解除疑惑,增进执法能量,也期望藉由干部指导监督基层员警工作方法,以提高案件起诉及定罪率,藉以打击街头不法暴力滋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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