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明日排审民进党立委蔡易余等16人提出的「会计法第99-1条文修正草案」,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今在民进党中常会报告指出,国民党团曾说,随之要处理的就是国务机要费,现在又反悔。「国务机要费跟特别费一样都是属于歷史共业,都应该予以处理」。
财政委员会即将排审此案,国民党痛斥,是为了受国务机要费受有罪判决的前总统陈水扁脱罪。对此,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今日则在中常会说明此案的排审过程。
据转述,柯建铭指出,现在国民党反对,认为这是替前总统陈水扁脱罪,但之前立法院处理特别费除罪化时,国民党团曾说,随之要处理的就是国务机要费。现在又反悔。他觉得,国务机要费跟特别费一样都是属于歷史共业,都应该予以处理。
蔡易余等16人提案,有鑑于国务机要费由来可追溯至民国40、50年代,当时分为「机要费」与「特别费」二笔,60年代则合併称为「国务机要费」,显见「机要费」与「特别费」之性质相同。、民国100年时,为避免修法困难,故刻意排除国务机要费,然却造成诸多不公,甚而波及奉上级命令办理之承办人员。
因此,提出「会计法第99-1条文修正草案」。将100年除罪化的特别费之前,增列「机要费」一项,使其同样除罪化,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责任;如涉刑事责任者,不罚。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