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今通过《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修正草案,针对外国特定专业人才来台永久居留年限,由现行5年降至3年,外籍学生若在台取得硕、博士学会后留台工作,就学期间可折抵,缩减取得永居年限1到2年。
《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自2018年2月8日施行以来,成效显着,针对高阶之外国特定专业人才已核发2447张就业金卡;为积极加强延揽及留用国际人才,国发会以近年推动揽才政策与成效为基石,并依据各界反映及建议,协同相关部会研提修正草案,提供更具吸引力之工作及居留规定,并优化租税及社会保障等相关权益。
为因应双语国家政策及海外人才回国子女教育需求,此次修法放宽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国人才子女专班得聘雇外国学科教师;同时,为强化留才力道,将外国特定专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期间由5年缩短为3年。
对于外籍学生在台就读硕、博士,若毕业后留台工作,就学时间将可折抵,缩减取得永居年限1至2年。
外国特定专业人才租税优惠年限由3年延长至5年;另为完备国际优秀人才健保需求,放宽外国特定专业及外国高级专业人才属雇主或自营业主,其本人及依亲亲属纳入健保免6个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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