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自110年1月1日开始徵收使用费,少部分用户产生误徵情形,水利局于徵收使用费前即与代徵自来水公司订有退费机制,并设置0800-230-001使用费专线协助民眾处理使用费相关问题。

近期经由水利局使用费专线反映用户接管疑异,水利局均立即依用户地址查询接管情形详加确认,如有无法厘清则会前往现场进行试水确认,一旦确认误徵属实,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办理停徵事宜,误徵部分可由下期水费扣抵。

污水下水道使用费是依据下水道法第26条规定办理徵收,新北市徵收前即向自来水公司取得用户水号进行比对,确保收费之正确性。新北市自改制前即有用户接管持续进行,升格后更大幅度增加用户接管工程,少部分用户资料因年代旧久远,建置资料误差致有误徵之情形。

为减少误徵情形,水利局发包用户清查标,进行用户接管情形厘清,一经确认即会进行停徵退费程序,以确保市民权益。民眾如有使用费问题,可拨打0800-230-001专线电话将有专人进行说明及处理疑异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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