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史上最大银行诈贷案」的润寅案,一审重判润寅集团负责人杨文虎、王音之夫妇徒刑26年、28年,案经上诉,高院认为夫妇俩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自5月2日起裁押2个月。
检方指控,杨文虎夫妇从2012年起到2019年,透过业务经理联繫上市及上柜公司出面向银行贷款,再由会计作帐,假藉出售纺织用纱名义,制作不实交易发票、提货单据等向银行申贷。
杨文虎夫妇利用润寅集团旗下4家公司,以不实买卖合约、统一发票等文件向星展、玉山12家银行,申办国内外应收帐款融资及外销放款银行贷款共470亿964万2849元。其中虽经杨文虎夫妇陆续偿还,但仍有43亿4300万9752元未还。
2019年6月杨文虎夫妇逃亡美国,造成银行鉅额呆帐,美国逮捕夫妇2人,先后将杨、王遣返回台受审,羁押至今。台北地院去年底审结,依《银行法》等罪将王女判刑28年,併科罚金6.5亿;杨判刑26年,併科罚金6亿。
案经上诉,高院2月2日裁定羁押2人,由于羁押期限将届满,日前开庭审理延押程序,合议庭认为2人案发前曾逃亡赴美,且一审遭重判,有逃亡之虞,考量2人犯行造成多家银行鉅额损害,严重破坏金融秩序,有羁押必要,裁定自5月2日起裁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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