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保结算所稽核室陈子碇经理指出,徵求业者向股东徵求股东会委托书,只可以转交公司当次股东会纪念品给股东,用金钱或其他利益给股东而取得委托书,就是价购委托书,这是违法行为;集保结算所多年来查核委托书徵求事务,一直把价购委托书列为查核重点,今年度已经对委托书通路商所属徵求人员办理教育训练,重申相关规定,并着手对通路商在全国各地的徵求场所,加强查核委托书徵求作业,如经查核发现有违法事证,将报请主管机关依证券交易法处以罚锾。

陈子碇经理表示,投资人如有发现以金钱或其他利益向股东价购股东会委托书之违法行为,可提供具体事证向集保结算所检举,例如是哪一家收取委托书的通路商或证券商场所、哪一个人拿金钱或用其他利益向股东收取委托书等事证。投资人可透过检举专线电话02-25473733,或透过电子邮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检举,检举案件经查证属实且经主管机关处分确定后,会给予检举奖金最高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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