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7岁黄姓男童学柔道,被69岁何姓教练与一名就读小四的学长,合计重摔约27次致濒临脑死,恐成植物人,2年前与前妻离婚、没有2个小孩监护权的黄父,经与律师讨论后续的照护费用,金额估计上千万元,除了何姓教练是理所当然的被求偿对象,律师林智群表示,摔人的小四学长,因为是听从教练的指示去做,他没有错,可是最惨的是他的家长,恐怕要负起连带责任。
黄父表示,孩子若变植物人,后续照顾费用高达8位数,对此,律师林智群表示,如果黄童不幸变成植物人,民事求偿项目主要为医疗费用、丧失劳动力与精神慰抚金3项,前两项因为黄童年纪还小,未来还有漫漫长路,金额会很可怕,3项加起来1500至2000万差不多,求偿逾1000万元并不为过。
至于求偿对象除了何姓教练,另一位摔黄童约20次的小四学长是否有事?林智群说,这个孩子因为教练要他做什么就去做,加上技术不到那个程度,力道也无法控制,本身没有错,可是如果黄童的家属提告,最惨的是这孩子家长,恐怕也要负起连带责任。
另一名律师林仲豪指出,医疗费及丧失劳动力的损害赔偿,仅黄童的监护人、亦其母亲有权利提出,未来若获判赔,也只有黄姓男童母亲能保管与运用,至于精神慰抚金部份,父亲及母亲可个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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