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营业用货运曳引车3日中午12时20分许,行经冈山区中山南路与大德三路,因为与一部自小客车发生碰撞,导致曳引车上的两颗大钢圈掉落地面,幸无人受伤。
冈山警方表示,当时这部营业用货运曳引车行驶中山南路(南向北),在大德三路口与自小客车(中山南路北向南左转大德三路)发生碰撞,曳引车在与小车发生碰撞后,车上的钢圈3颗有2颗掉落路面,其中一颗钢圈有碰到小客车,幸无造成其他人车受伤。
警方于现场立即进行交通管制措施,维护用路人安全,并对曳引车57岁顏姓司机掣单举发,并协请公司派遣大型吊车,将钢圈吊上曳引车绑扎牢固后,配合警方押磅确认是否超载。
警方先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1项7款规定「装载物品掉落」开出罚单,可处新台币3000元至18000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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